卓越改革
河清改制
公元562年(26岁)至公元565年间(29岁),北齐实行河清改制,重新颁布均田制,促使鲜卑军人普遍获得土地,同时限制奴隶获得土地,以此来限制王公贵族与地主豪强的兼并行为。
另一方面,调整三长制度,加大官位设置,以此扩大免役范围,代以物质税金,从而扩大了财政收入。
因此,由于河清改制,军阶与官阶之间具有了明确的可比性,可以极便利地加以换算。
而这么个优点,原来是向西魏“九命”学习而来的。
虽然北齐最终没有采用或借鉴北魏所创造的文散官序列,但在军号序列方面,毕竟表现出了见贤思齐的风格。
但是,基于北齐政府腐败,土地兼并严重,百姓及地方三长变卖土地,以供调租,造成河清改制收效不大。
甚至在河清改制后“所在征税,百端俱起”,(注:《北齐书》卷8《幼主纪》。)
-指通过征税而带来了许多问题。
以致“征税尽,人力殚”。 (注:《北齐书》卷8《本纪总论》。)
-指人力都用尽了。